经中共福建省委干部培训领导小组批准,福州市委党校招收 2007 年福清市委党校教学点在职大专生。
一、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
(一)招生对象:
招收拥护党的领导、品德良好、遵纪守法、身体健康、具有高中、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村和社区工作人员。
(二)招生办法:
实行计划招生,自愿报名,组织审查,统一考试,择优录取。考生使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提供的《入学考试复习纲要》进行复习,参加我省党校函授大专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,由市委党校单独录取。
(三)免试入学条件: 凡具备报名条件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办理免试入学手续: 1 、已具有大学专科学历; 2 、曾荣获市(厅、局)级和军队师级以上单位表彰者; 3 、荣获军队、人民警察三等功以上奖励者; 4 、历届已录取但未注册或已注册但中途退学的党校系统函授大专生; 5 、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; 6 、县处级干部。
(四)照顾加分条件:
凡具备报名条件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加 30 分: 1 、获县、团级单位表彰者; 2 、归侨、归侨子女,华侨子女,台湾籍、少数民族考生; 3 、烈士子女、烈士配偶。
凡具备报名条件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加 15 分: 1 、科局级干部;(同时获符合加分条件表彰的可另外按就高的原则加分一次) 2 、获科局级单位表彰者; 3 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。
(五)办理免试入学或加分手续者,均应办理报考手续,并缴验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报名时间和手续
(一)报名时间,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,至 2007 年 4 月 25 日止。
(二)报名者须到我校各报名点领取和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,经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行政部门审核同意(科级干部、处级干部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其主管部门批准)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报名;报名时须交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4 张(免试入学者 2 张)、《身份证》复印件 1 份、报名费、资料费、辅导费共计 200 元。
三、开设专业和学制
开设公共管理、经济管理、社区管理三个专业,学制均为三年。
四、考试科目和时间
5 月 12 日上午 9 : 00 — 11 : 30 语文 5 月 12 日下午 3 : 00 — 5 : 00 历史地理
5 月 13 日上午 9 : 00 — 11 : 00 数学 5 月 13 日下午 3 : 00 — 5 : 00 政治理论
五、学历待遇
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,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,由中共福州市委党校颁发的在职大专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,“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厅发 [1992]40 号、闽委办 [2003]50 号文件精神,承认学历享受国民教育相应的待遇 。”
六、教学方法
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,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学规定的教材并按期完成作业。面授辅导课教师由市委党校选聘。社区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已修课程可以申请免修。期末考试由福州市委党校组织出卷、评卷。
七、组织领导
在职大专班由福州市委党校主办,在福清市委党校设立教学点,统一领导,统一管理。学员编成班、组进行学习。
八、学费和教材费
按物价局、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,每学期学费 700 元、教材费代收 150 元,学员学费可在本单位干部教育经费中列支。 |